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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轴的武汉大学分数线及复试公告终于公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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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年硕士招生考试复试基本分数线及相关说明报考培养单位学科(专业)代码学科(专业)名称*治(管理综合)外国语业务课1业务课2总分备注外国语言文学学院外国语言文学翻译5新闻与传播学院新闻传播学新闻与传播艺术学理论0信息管理学院出版管理科学与工程Z1电子商务图书馆学2情报学2档案学J7数据科学Z1出版发行学Z2信息资源管理1Z3保密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经济与管理学院0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统计学51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6003工商管理//会计//工程管理//法学院法学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文学院文艺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古典文献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Z2对外汉语教学0Z3写作学汉语国际教育历史学院考古学/中国史/世界史/文物与博物馆/哲学学院哲学心理学/艺术学院戏剧与影视学600537艺术0030*治学理论61011038中外*治制度国际*治0国际关系*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行*管理土地资源管理社会保障Z1公共经济管理606090901Z2应急管理20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1公共管理硕士//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学680/3451教育社会学院社会学社会工作马克思主义学院*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心理学/数学与统计学院应用统计数学统计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物理学生物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50457900材料与化工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与化工生命科学学院0生物学生态学生物与医药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地理学环境科学与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资源与环境公共管理水利水电学院力学材料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水利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土木水利工程管理//电气与自动化学院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电子信息能源动力600390动力与机械学院机械工程505000材料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505003200水利工程505003200化学工程与技术50500390机械5050908能源动力1工程管理10//城市设计学院建筑学城乡规划学50建筑学城市规划5003401设计学500380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力学土木工程504590900土木水利工程管理//计算机学院信息与通信工程5050335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50503550软件工程50503350电子信息电子信息学院物理学505003400地球物理学505000电子科学与技术505000光学工程505000仪器科学与技术505003200电子科学与技术50500信息与通信工程505000电子信息50500350遥感信息工程学院地理学控制科学与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资源与环境555590900地球物理学测绘学院0控制科学与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资源与环境印刷与包装系轻工技术与工程0环境科学与工程0软件工程0材料与化工国家网络安全学院法学网络空间安全55550电子信息基础医学院0生物学基础医学580/药学5580/生物医学工程/第一临床学院药学1临床医学580/口腔医学6060/341护理学/1临床医学580/1052口腔医学/1054护理/6中药学/生物医学工程/第二临床学院1基础医学580/1临床医学580/口腔医学6060/药学5580/临床医学580/1052口腔医学/1054护理/口腔医学院口腔医学6060/口腔医学/健康学院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6050/1011护理学/3公共卫生6050/1054护理/3074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6050/药学院药学1药学5580/药学/中药学/发展研究院0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5卫星导航定位技术研究中心0电子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地理学信息与通信工程5555909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555590900测绘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资源与环境5050340董辅礽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北京)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国际问题研究院法学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哲学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685/中国中部发展研究院/区域与城乡发展研究院应用经济学5法学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法学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1公共管理65559090国家文化发展研究院1公共管理620395中国南极测绘研究中心0地球物理学测绘科学与技术高等研究院物理学化学生物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医学研究院0生物学基础医学580/*内法规研究中心法学60451000马克思主义理论6045100工业科学研究院物理学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子科学与技术单独考试1Z1出版发行学40306565249行*管理1Z1公共经济管理强*计划总分5005540580总分40//对口支援各专业4049说明: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分数线另行公告。2.复试预计安排在3月下旬至4月中旬进行,复试方式、具体要求等以学校发布的有关复试工作公告和各培养单位发布的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为准。3.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且享受研究生招生加分*策后达到培养单位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于复试前联系报考培养单位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学校审春分至武汉大学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告

根据《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8号)、《关于做好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校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兼顾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和人才选拔需要,善用互联网思维和信息化手段,进一步推动研究生复试工作在发展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公平公正、全面考察、科学选拔,实现复试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和规范性。坚持集体领导、民主决策,强化制度意识、规则意识、程序意识,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策咨询和考生服务工作。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年全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二、组织管理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相关工作,制定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对相关人员进行*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公开有关信息。

三、招生计划

见《武汉大学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四、划线原则

(一)培养单位以招生计划为依据,结合生源情况(考生志愿、初试成绩等),按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划定本单位复试分数线。所有类别、学科、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均不得低于国家线。

(二)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统筹考虑调剂生源情况划定复试分数线。

(三)“单独考试”“强*计划”“对口支援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由学校统一划线。

五、复试要求

(一)制定细则

培养单位根据自身学科特点,充分考虑常态化疫情防控等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二)具体安排

1.复试时间:复试工作安排在3月下旬至4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程序及相关要求由各培养单位通知考生本人。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复试方式:统筹考虑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学科特点和生源情况,由培养单位灵活确定复试方式。请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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